禁烟倡议书
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
吸烟严重危害吸烟者的生命,二手烟同样可以致命。我国政府一直积极履行《世界卫生组织烟草控制框架公约》,在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明确提出,要“全面推行公共场所禁烟”。2014年1月,教育部发布了《教育部关于在全国各级各类学校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严格限制在高等学校内吸烟。学校也下发了“关于校园禁烟有关事项的通知”(校发[2014]34号),规定各校区所有建筑物内一律禁止吸烟,不得摆放吸烟器具,也不得设置吸烟室。校机关工作人员要自觉遵守上级和学校关于禁烟的有关规定,在全校范围内起模范带头作用。为此,机关党委向校机关全体工作人员发出如下倡议:
一、自觉遵守公共场所禁止吸烟的有关规定,在有禁烟标识的场所不吸烟。
二、学校所有建筑物内严禁吸烟。
三、提倡不吸烟,提倡互不敬烟。
四、发现在禁烟场所吸烟者,及时主动劝阻。
让我们立即行动起来,远离烟草,共建“安全、健康、文明、和谐”的校园环境!
中共东南大学机关委员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