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长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9-05-22浏览次数:1929

科室名称:校长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
科室负责人:黄大卫
科室人数:3


先进事迹介绍:
       东南大学校长办公室法制工作办公室(下称“法制办”)的最高宗旨是以学校权益为重,即在法律规定的范围内最高限度的维护学校权益,保护学校权益不受侵害,保障学校权利圆满实现。
       1、法制办在工作中秉承如下工作理念:第一,警惕。在当前市场经济环境下,学校在教学、管理、科研过程中,作为法律上之主体,随时随处都有可能遭遇法律风险,因此,他们在工作中始终保持应有的警惕,审慎的处理法律事务特别是对外法律事务,避免学校承受不必要的法律风险;第二,责任。法制办是作为学校的法律审查部门存在,法制办工作职责的履行情况直接关系到学校的切实利益,因此他们具有良好的责任意识;第三,理性。在法律审查过程中,他们始终坚持以法律规定为判断依据,以客观事实为判断基础,做出最为客观、符合法律规定的理性判断;第四,勤奋。学校的日常运行过程中,涉及到的法律事务颇为繁杂,为了更好地维护学校权益,他们加班加点,始终积极勤奋的努力工作;第五,诚信。诚信是法律的一个基本原则,也是贯穿法制办工作的一个指导理念,他们在工作过程中始终以诚实信用的理念对待每一项工作,未曾有任何的欺瞒或者虚假陈述行为。
       2、法制办在工作中秉承的服务态度是:第一,严格按照程序履行职责。目前,法制办虽尚未制定统一的工作流程,但在各具体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都遵循如下程序:要有合法的授权、要求职能部门提供真实、有效、全面和合法的证据、经由三个工作日以上的法律审查期限、出具书面法律意见书。第二,严格按照法律规则履行职责。法制办处理法律事务均须严格按照法律规则进行,此为依法履行职责的应有之义。第三,积极热情的待人接物态度。在要求程序、规则的工作态度的同时,他们接待各职能部门的工作人员以及在处理对外法律事务时,始终保持积极热情的待人接物态度。第四,奉行廉洁高效。在法律事务的处理过程中,不可避免的会涉及利益问题,但他们始终奉行廉洁高效的工作态度,杜绝收受礼金、接受吃请等情形的出现。
       3、在法制办工作人员的共同努力下取得的成绩有:控制学校法律风险,学校从未出现重大诉讼或债务纠纷;促进学校形成依法治校(学校重大决策在法治前提下运行)氛围;杨宗放诉我校房屋买卖合同纠纷等若干具体诉讼我校均取得胜诉;起草的学校章程草案受到好评,通过后将成为下年度学校与院系主要的法律关系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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