校机关第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8-10-20浏览次数:186

校机关第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10月15日下午,校机关第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在研究生院会议室进行了专题学习,王军部长宣读了《关于认真学习贯彻教育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精神的通知》(东大委[2008]38号)的有关要求,提出本次专题学习分为文件、讲话传达和学习讨论两个阶段。

全体参会人员认真学习了《中共中央纪委、教育部、监察部关于加强高等学校反腐倡廉建设的意见》(教监[2008]15号)文件全文和《教育部党组书记、部长周济在加强高校反腐倡廉建设工作会议上的讲话》,并不时对与部门有关的文件相关内容进行了重点提示。

大家在学习讨论中,邀请资产经营管理处任卫时处长介绍了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的现状、资产经营管理处的职能。任处长在介绍中结合对文件的学习领会指出,文件要求校长只兼任国有资产经营管理公司董事长,其他不兼职,我校已经完全做到。学校企业总体不错,也制定了很多规定;不断教育、不断提醒是很必要的;坚持对全资公司加强审计工作被事实证明是有效的;要吸取以往的教训,对各类企业加强教育、审计、监管;对于成果转化的公司,一般来讲教授作首席科学家、总工是比较合适的,如果是既做董事长、总经理,又做技术总监,往往是做不好的,请职业经理人来做是比较规范的;对国有公司,董事会加强作用是非常必要的。

随后,研究生院刘松玉副院长结合研究生院各个办公室所承担的工作,分析了我校研究生招生的“阳光工程”,在规范制度、监督机制上一直在不断完善,对于破格录取是由招生工作领导小组批准,纪委同志是参加的,人员都要作公示;学位论文评审、送审还不完善,要加强改进;要从学生发展角度和学校事业角度进行改革,对政策的把握,在严格和灵活之间要掌握好。

科技处黄培林副处长结合自身在科技处的工作,谈到现在科研经费管理越来越规范,纵向经费很多都由国库拨款,用不完,国家要收回。我们不断提醒教师,虽然得罪他们,但是长远来说是对他们好。发现存在着科研横向合作中的“洗钱”现象,高校老师由于比较单纯,容易被钻空子,所以科技处要指导他们牵好合同,规避风险。

其他同志都不时参与交换意见和看法,纷纷表示要抓紧做好学习贯彻教育部文件,坚持反腐倡廉,不断严格要求自己,保持廉洁,当好表率。(王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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校机关第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校机关第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校机关第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校机关第二理论学习中心组开展专题学习

学习中心组秘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王军

学习中心组秘书、党委研究生工作部部长王军主持学习

科技处胡汉辉教授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团委副书记裴锋认真做好学习记录

 党委研究生工作部副部长兼团委副书记裴锋认真做好学习记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