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部处加强与院系联系制度》

发布者:发布时间:2005-11-14浏览次数:8764

        第一条  为加强机关与院系和广大师生员工联系,进一步做好有关调研工作,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条  实行定期走访、重大决策征求院系意见制度。机关各部处在制定和出台一些大的政策和规定之前,尤其是涉及到众多院系或关系到广大教职员工切身利益的有关问题时,必须深入基层院系,直接听取院系和师生员工的意见和建议。

        第三条  对学校最新的发展动态、重大决策和有关规定认真做好宣传解释工作并积极配合各院系抓好落实。

        第四条  注意对涉及面广、工作中的重点、难点以及院系反映的热点问题、矛盾突出的问题进行调查研究,各部处要结合工作实际,每年确定2-3个调研提纲,组织副科长以上干部作专题调查、召开工作研讨会、到院系进行调研,撰写调研报告。调研报告要有观点、有实情、有分析、有具体的建议和措施,提供领导决策参考。

        第五条  对院系工作的成功经验和做法,要进行总结、归纳,使之成为制定有关政策和相关规定的重要依据。

        第六条  各部处要采取多种形式,积极加强与院系的沟通与联系,建立本部处与院系的联系制度。变院系求助服务为主动服务,变事后服务为事前、事中服务,变间断服务为长效服务,对于重大问题采取全程跟踪服务。

        第七条  结合校工作重点和院系的实际需求进行现场办公,切实帮助院系解决实际问题。凡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能现场解决的立即解决,现场解决不了的,将其问题带回部门研究解决并一周内给予回复。凡不属本部门职责范围的问题,将其记录下来,分别反馈给有关职能部门或分管校领导并给予回复。

        第八条  进一步完善部处长接待日和部处长网上信箱。不断拓宽师生员工反映问题的渠道,提高反馈效率,做到有问必答,及时为师生员工解决困难。

        第九条  机关党委把各部处领导干部深入院系、密切联系师生的工作列入机关作风建设与考评的重要内容,定期组织检查制度的执行情况。每位领导干部每年年终要填报深入基层、密切联系院系的情况登记表。

        第十条  本制度(暂行)自公布之日起执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