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按照机关党委工作职责范围,全面主持机关党委的工作。
2、组织传达、贯彻落实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和校党委的指示决议,保证校党委指示和决议在机关党委的正确执行。
3、提出机关党委的工作设想、负责制定机关党委的工作计划并组织实施;保证和监督机关党委各项工作的顺利进行。
4.充分发挥机关党委会的集体作用,负责主持召开机关党委会、支部书记会等,及时传达上级指示。对机关党组织中的重大问题,及时提交党委会、党员大会讨论并作出决定。
5、按照学校党委、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强化机关的党风和廉政建设,落实党风廉政建设的各项任务。
6、负责机关党的建设,抓好机关党委和支部的建设,抓好机关干部中心组的学习和处级干部的双重组织生活会,确保党的各项任务的顺利完成;制定教职工的政治学习计划,加强形势政策教育,积极做好教职工的思想政治工作,提高机关干部队伍的素质。
7、负责党员的管理教育、组织发展等工作。严格党的组织生活,抓好对党员的党性、党风、党纪教育,做好对党员的培训和管理,发挥党员的先锋模范作用。从思想上、组织上、作风上造就一支强有力的党员队伍。积极推动党支部做好党员发展工作,保证机关党委及时审批各支部发展的党员。不断发展壮大党员队伍。
8、领导工会、共青团及退协工作,充分发挥各部门的作用,为学校的中心工作服务。同时,经常听取党内外和民主党派同志对党委工作的意见,发挥他们参政议政的作用,不断改进工作。
9、全面负责机关的日常行政工作。协调、检查、督促机关各行政单位完成学校各项行政工作。负责机关党委管理的各类经费的使用审批。
10、负责组织完成上级领导交办的其他工作。